(一)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对意向金是怎么约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写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买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变成的。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二)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三)因中介提供信息不真实引起的纠纷
如果中介受到他人的欺骗而信以为真,并且凭其经验和能力都不能分辨,那中介就不是一种“故意”的心理状态,甚至也没有过失,在这种情况下,中介的审核义务已经完成,不应为他人的欺骗而赔偿。此时买方的权益又不能很好地得到维护。
(四)因签约过程不规范引起的纠纷
中介人员良莠不齐,一些中介业务员不按规范操作埋下许多纠纷的隐患。比如:签了合同后不给正本而只给复印件、私收中介费、找“托”抬价、故意隐瞒房屋的信息、引诱甚至欺骗客户交纳定金、将各方交纳的税费故意算错等等。买卖双方既需要中介人员提供的服务,又不能轻易相信中介的承诺特别是口头承诺,对中介的话一定要冷静判断而不能全听全信,必要时最好上网核实或者向其它专业人员如咨询。
房产中介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介提供的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房产买卖的安全性,在实务中客户与房产中介产生的纠纷非常多,以上只是简单列举了常见的几种房屋中介纠纷。现实中,针对不同的房屋中介纠纷,此时当事人应该采取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需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