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员工缴纳比例是5%-12%。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缴纳比例范围为5%至12%;
2、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同时也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
4、最低缴存基数则设定为2200元;
5、单位可以在这个比例范围内自行选择适合的缴存比例;
6、这一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账户持有人在符合购房、租房、装修、结婚、退休等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公积金贷款购房:公积金账户持有人在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
3、公积金转移接续:员工跨地区就业时,其公积金账户可以进行转移接续,保障公积金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公积金年度结息:公积金账户每年会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结息,增加账户余额。
综上所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及单位缴纳比例为5%至12%,缴存基数上限为34860元,下限为2200元,单位可自主选择缴存比例,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管理中心开立;职工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及时转移至其新的用人单位或者其个人名下。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1、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解决住房问题。
2、公积金的缴纳方式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来说,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同时单位也需要按照相同的比例缴纳相应金额作为公积金的单位部分。这两部分金额将一同存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
3、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职工收入水平进行制定和调整。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在职工工资的5%至12%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行业或企业类型而有所差异。
4、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等方面。职工在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此外,公积金还可以用于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等用途。
5、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由专门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同时,政府也会对公积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6、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缴纳比例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在公积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督,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合规性。职工应了解并遵守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7、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1、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通常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缴纳多少则取决于所在地的政策规定以及个人的工资水平。
2、在我国,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政策需要来确定的。
3、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一般是由地方政府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政策需要来确定的。因此,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缴纳比例可能存在差异。
4、单位在缴纳公积金时,通常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这个比例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据员工工资的不同档位而有所差异。具体比例应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5、个人在缴纳公积金时,也是按照自己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个人缴纳比例通常与单位缴纳比例相同或略低,但同样受到当地政策规定的影响。
6、除了缴纳比例外,公积金的缴纳还有基数和上限的规定。缴纳基数是指计算公积金缴纳金额的工资基数,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工资基数。上限则是指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公积金的最高额度,超过这个额度的部分将不再纳入公积金账户。
7、公积金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提高购房能力。通过单位和个人的共同缴纳,可以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为职工的住房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8、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和基数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进行缴纳,以积累住房资金并提高购房能力。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9、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0、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