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积金 > 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缴费流程)

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缴费流程)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缴费流程

1、将公积证书连接电脑;2、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3、页面跳转以后点击单位住房的公积金业务;4、登录公积金网;5、点击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6、点击托收汇缴;7、核对信息点击申报确认;8、点击支付管理,点击支付确认。

2、打开当地公积金官网,以城市来搜索,如果在上海市就搜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进入官网以后点击右上方“办事大厅”,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4、登录以后点击网上业务系统,然后点击汇缴管理

6、核对页面弹出的汇款明细等信息,然后点击申报确认

7、会出现弹窗要求核对,核对以后在点击确认,确认以后会显示汇缴已经上报成功,在次点击确认。

8、点击左上角支付管理,点击支付确认

9、会弹出一条扣款明细,核对无误以后点击该款项,点击提前扣款

10、会跳转至支付信息界面,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支付即可。

二、公积金网厅操作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网厅地址点击“单位网上开户”,即可根据单位信息进行开户注册。

进入网厅单位业务办理页面,包含【单位部门管理】【单位信息变更】【基数调整】【汇缴】【补缴】【单位信息查询】【缴存人登记】【缴存人状态变更】【缴存人信息查询】【缴存人信息变更】【自主开户】模块。模块上方显示缴存单位的基本信息、账户信息以及经办人的信息,模块下方显示缴存单位任务管理模块,包括消息、待办、已办,后面将对单位任务管理模块做具体介绍。右上方的三个按钮分别表示修改密码、关闭音效和退出系统。

【消息】栏显示推送至缴存单位的消息;【待办】栏显示推送至缴存单位,需要缴存单位办理的业务;【已办】栏显示缴存单位已办理的业务消息;【我发起的】栏显示由单位经办人发起的业务。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后,选择【单位信息变更】模块。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并选择【基数调整】模块。

单个录入方式:通过个人账号下拉框选择需变更的职工,职工姓名、证件号码、当前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会反显,输入调整后的内容,点击【录入清册】,录入下方清册。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并选择【汇缴办理】模块;

第一步:单位经办人登录并选择【补缴办理】模块;

第二步:选择录入方式。单个录入:通过个人账号下拉框选择需补缴的职工,选择后该职工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会反显,选择补缴原因和补缴年月,填写补缴金额后,点击【录入清册】按钮,录入补缴清册,系统提示录入成功,并显示补缴金额。

如在清册中发现错误的数据,可通过清册【删除】功能按钮将其删除,点击【确定】按钮删除数据,点击【取消】按钮,取消删除操作。

第三步:点击【完成办理】,弹出“提交审批完成,是否打印凭条?”提示。

各位经办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有遇到疑问,可电话联系各单位对应县区管理部业务人员,也可到业务大厅现场咨询。

三、企业网上缴纳公积金流程

企业给员工网上缴纳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企业在浙江政务网注册法人账号。

三、用谷歌浏览器进入收藏的网址,点击图片“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用政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即可进入单位网厅。

四、单位网厅左边的“个人账户管理”事项,选择“个人开户”按钮,填写新增缴存人员的信息,在“维护更多信息”里添加职工本人手机号码并保存。最后点击“添加”按钮,再点击“全部提交”。

1、在左边目录里,选择“”交易查询“”板块,查看个人开户业务办理结果,若失败有错误信息提示,根据提示重新办理一次。

2、第二种,在“个人账户管理-个人账户查询”界面输入职工名字查询是否卡户成功。

要在网上交公积金,首先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数字证书,领取专属U盾,数字证书密码卡等。拿到这些之后,回来把U盾装到电脑上,然后按照说明书,登录到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网站后,网站会根据U盾内置的信息,会读出单位登记号,只要输入密码及验证码即可登录。

2、在登录后的首页中,进行人员变更操作,录入入职及离职人员信息。

3、在汇缴管理中进行托收汇缴的申报确认即可。

单位公积金网上操作流程,有以下三步

1、将公积金营运商网银盾插进计算机,随后在电脑上开启公积金“外展服务平台”系统。输入线上银盾登录密码,按“确认”,系统会让客户再度输入线上银盾登录密码,只需反复输入就可以;

2、输入登录密码后,打开住宅公积金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会看到页面的网银账户和公司客户号,早期安装公积金系统时就会输入,无需手动输入交易登录密码,点击页面显示登录,跳转到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想处理的业务;

3、最终,点击“进入”,录入成功后,点击页面右下方的“待确认查看记录”,页面会自动跳转到刚入录的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后点击下边的“确定”,页面右上方提醒处理成功,最终撤出系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友情链接:星座 

广告合作商务QQ: 81848664

采用2024年12月23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4年12月23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24年12月23日最新贷款计算器计算最新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利率表,提供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买房、个人按揭月供购房等银行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在线使用,2024年12月23日年最好用的房贷计算器,房贷利息计算专家。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