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双边指的是公积金汇缴的总额,主要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所缴纳的所有金额,即是说“双边”是指个人要缴纳,单位也要缴纳。因此,如果公积金双边10%,则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均需要达到10%,而不是每边5%。
2、公积金单边是指每月扣缴公积金时仅仅是用人单位扣缴,而员工本人不扣缴,或者仅员工个人缴存。
双边公积金12%是指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分别按照12%的比例计算公积金金额。
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工资的5%到12%的比例缴纳,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缴纳基数*缴纳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
1、准备材料:准备好申请公积金摊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明、公积金账号、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表: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填写公积金摊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3、审核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并检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4、审批: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进行审批,确定摊款的金额和到账时间等;
5、转账: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公积金摊款代理机构会将摊款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的公积金摊还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摊还时,最好先了解当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完成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把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汇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存入个人账户。公积金汇缴是指把包括个人所缴和单位所缴的公积金金额汇总缴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存入个人账户。
2、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3、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