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流程:
1、首先打开自己想要查询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2、然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3、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4、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3个工作日内到账)
公积金提取一般在 3日内到账,具体情况依不同城市而定。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因风灾、水灾、震灾、火灾、雷电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产权归职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别墅等自住住房。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退休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港澳台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
三、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该商业性房产的贷款本息。
四、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不得再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参考资料: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操作手册
法律分析:不可以,但可以进行线上预约。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4、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5、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6、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7、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8、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9、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分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的解读》一、3类提取“一次不跑”实时办结 3类网上提取业务是偿还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提取、购租房非首次提取、退休提取。这3类提取业务受众面广,业务量大,占提取业务总量的96%以上。办理偿还资金中心贷款的购房提取的职工,在网上首次提取时,只需输入提取金额、提取比例2项指标;办理购租房非首次提取的职工,只需输入提取金额1项指标;办理退休提取的职工(男60岁,女55岁),只需点击“全部可提取金额”按钮即可完成退休销户提取。网上提取业务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实时审核办结,资金实时划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缴存的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的资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经办网点为准)。
1、法律分析:网上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目前,上海、深圳、珠海、广州、天津、杭州等城市已经开通了网上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可以通过所属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进行在线申请提取。申请人只需在申请页面输入相关的身份账户信息即可完成线上提取。但是,部分城市只能通过网上申请提取,申请通过后需前往柜台审核,如北京等。具体要以所属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的;
7、(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