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职工购买本市或异地自住住房;
2、经批准有合法手续的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不含室内装修)自住住房;
3、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还本付息;
5、出境定居或者户口迁出本市(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个人提取,但不能随意私自提取。个人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提取公积金的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标准,这一标准有两个。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条件,单位和个人因缴纳或提取公积金而产生矛盾且不可调节。用户提取公积金成功后,即使后悔了也不可以存回去,公积金只支持用人单位缴纳,不支持用户个人补缴。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