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一般是一年确定一次。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3、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4、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6、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7、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可以随意调低员工的公积金.
单位不能随意下调公积金缴费比例,只能在规定区间内调整。
公积金缴存比例要依据以下情况调整:
1、单位符合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百分之十二;
2、单位符合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3、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继续实行原缴存比例确有困难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半的。
1、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为员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的月工资;
2、员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的基数不能低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本市工资标准;
3、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百分之十二,其它性质单位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
综上所述,单位可以调整员工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2%到5%的比例都是可以的,但是却不能随意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不可以随意调整的。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和员工工资挂钩的,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确定,是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来定的,新入职的员工则是取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想要提高公积金的基数,只能等工资上涨之后才可以申请。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