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中心将通过与职工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形式,在职工每年偿还住房贷款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提取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将核定提取的公积金划入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免去职工排队,在单位、中心、银行之间往返办理提取手续等问题。
另附一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以作参考。
住房公积金签的委托协议本月会打钱吗
推荐回答: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指借款及其配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每月直接委托公积金账户内提取账户余额偿月贷款本息种行经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约定款借款公积金余额自冲减贷款余额未结清贷款期间能再办理柜面提取谢谢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
推荐回答:办理流程编辑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推荐回答:答:委托提取指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其按月偿贷款本息提取本(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借款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借款及配偶全部住房资金账户注销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全部清偿《委提协议书》自终止您全部清偿贷款委提协议书自终止再继续提取您公积金账户余额(刘英潮王灵萍整理)
我要取消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怎么取消啊?我是成都的
问题详情:我要取消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取消啊我都复制广告死
推荐回答:您持您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件都行政区内仍网店柜台办理取消委托提取业务
问题详情:委托提取公积金款协议终止公积金面钱够自终止我该款自拿所月供继续扣除公积金余款自填补欠缺月供请详细答
推荐回答:公积金钱够要自填补欠缺月供公积金自继续扣我公积金贷款每月公积金账户自扣款公积金账户够款银行卡扣我款银行卡都存足够钱
已办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还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吗
推荐回答:若功办理委托提取协议每必再前往公积金提取若款未帐咨询公积金电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时间10月23号已经到了,可是卡上还没有这部分钱,公积金余额也没少,一般是多久能到账呢
推荐回答:凡与公积金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缴存职工其贷款未结清前每按照约定扣款间通计算机系统台处理按照缴存购房贷款信息款信息自划拨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本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提取间:贷期间申请根据自需求约定每委托提取间签订协议其委托提取间终由公积金根据款申请提间要求定具体电咨询公积金管理。
公积金委提的意思是指公积金委托提取。
公积金委提,全称为“公积金委托提取”,是指由公积金的缴存人委托所在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这项服务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管理和使用自己的公积金。
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委托提取公积金。通常,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或者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等特定情况时,职工才可以委托单位提取公积金。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公积金的正确和专款专用。
委托提取公积金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规定。
3.单位审核通过后,代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
4.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应金额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给职工。
公积金委提制度的设立,不仅方便了职工在需要时能够便捷地提取公积金,也减轻了职工的办事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这也要求单位在公积金管理上更加规范,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犯。
总之,公积金委提是公积金缴存人委托所在单位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服务,旨在方便职工管理和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但提取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可以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每月缴纳比例为5%-12%。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纳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也不得高于12%。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3、(一)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后期按揭贷款;
4、(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缓解租房压力;
5、(三)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6、(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翻修或者重建;
7、(五)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用于治疗以外减轻家庭负担。
8、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9、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0、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11、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4、(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5、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