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以去年的7月1日到今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的。所以大部分单位都会在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就可以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过不能随便调,得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2、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也只能调一次,在调整完之后,次月就会按照新调整的数额来代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3、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具体的调整时间也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4、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就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得;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得。
1、公积金基数调整通常在每年的7月进行,这个时间点并非固定,而是根据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资数据调整,适用于次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调整的依据是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以此作为新的缴存基数。
2、工资的多少直接影响公积金的缴存,因为基数是基于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例如,如果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这就是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公司和员工各按比例缴存,如6%的比例,员工每月需缴纳480元,公司则提供相等数额,总计960元每月。每年7月,公积金基数会根据工资调整进行相应更新。
3、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一般在扣费后的短时间内就能查询到,例如如果公司每月10日扣缴,员工在当月17日前就能查询到最新的余额。查询方式多样,包括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直接前往服务窗口等途径。
1、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变动的情况下,应在每年的七月份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3、2018年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下限,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4、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南京、济南、丽水等少数城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6000元(对应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5000元)。其中,济南和丽水两地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超过了北京。
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缴存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