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定下你的公积金是哪种类型的,是省直公积金,还是市直公积金,如果你是省直公积金的话,同样在山东省内,跨市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利率还是比较便宜的才3.25,不用白不用浪费在那。不过如果你是市值的话,没办法跨市使用,后面可以凭着购房合同回去提取公积金
在全省范围内,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对购房所在地设置限制。也就是说,无论在山东省内哪个城市购买首套房、二套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先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要求。此外,还需要满足购房的条件和限制,如购房资格、购房数量、购房限制等。
1、办理购房合同:购房者首先需要与房屋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全额购房的事项;
2、准备材料:购房者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基本信息、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购房者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在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将提取金额划入购房者的指定银行账户;
4、银行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根据购房合同规定的金额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首付款的支付;
5、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需要在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正式过户至购房者名下。
综上所述,具体操作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当地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山东省内的公积金都是可以支持跨市转移的,除了青岛市以外都是可以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的!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三,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前提是: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3、单位解散、撤销、破产,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其他原因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
四,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到宁波市以外地区需提供的材料:
2、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