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来进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缴纳房租。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1、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就是发挥社会保障作用职能,可以保障公民能够承担买房的负担,实现住有所居。公积金是缴存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时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买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1、购房、还贷。不贷款购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偿还贷款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偿还贷款本息;
5、父母给儿女购房。没有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6、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己的住房,首付后可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7、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己的住房,首付后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符合“贷款条件”,需要购买或建造住房的行政、事业和企业从业人员,在本地区内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