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1994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4、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1、一般各地的社保局一般是20-25号之间正常扣公司员工本月的社保费用,各地社保局一般是20-25号之间正常扣公司员工本月的社保费用,一通常情况26号就可以查询到账了。
2、但也有公司扣款时间稍晚些的,社保系统需要处理,有可能月底还未查询到是否到账,个人只要去社保局打印一份清单就全清楚。
1、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中了解到,当月的公积金应该在当月最后一天的工作日前缴存。因为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缴纳。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
2、住房公积金一般最晚于每月发薪日之后5日内交。如果是社保中心,社保中心是每月的25号到次月5号扣当月社保,公积金得看具体每个公司是哪一天托收,然后提前3个工作日,如果公司扣款日在15号之前的话,当月的月底一般能够通过网上查询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