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广州住房公积金给大家补贴了共有两万元的资金,第一次在手机上已经取走了15000元,剩余5000元,所以第二次可以取5000元。
2、由于公积金的强制性,当职工发现所在企业未为其缴纳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权利要求该企业在限期内进行缴纳与补交。
1、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般是最多提取1500每个月,3个月为标准提取,三个月即最多可取4500元人民币,其他剩余的只能留在下一次三个月之后再提取。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