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当然可以.但是需要符合条件。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的;
6、(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0、(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1、申请:申请人至临柜面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柜面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提取资格。
3、审核:柜面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4、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柜面人员录入系统并打印受理回执;不符合提取条件的,柜面人员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5、办结:系统自动生成提取记录和资金划转信息,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打印资金汇缴凭证并盖章办理提取转账或现金支付手续。
6、送达: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联名卡储蓄账户或职工绑定的还款银行卡中。
1、申请提取理由:根据规定,个人可以因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清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多种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根据规定,个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申请提取不同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例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租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个月;
3、提取申请材料:根据规定,个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购房贷款还款证明、租房协议等;
4、审核流程:提取申请需要经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核时间一般需要1-2个工作日;
5、申请方式:个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方式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综上所述,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者材料不齐全,审批时间可能会更长。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