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委托证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2.购买商品房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已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或未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
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
5.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经市住房维修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鉴定报告(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或D级)
付维修费用或购买建筑材料费用发票
Step 2: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
提取次数为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公积金中心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周六上班时间预约件办理完毕后,可接受未预约服务
办公窗口及各网点预约电话详情办理时间
1.登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相关手机APP。
2.在服务选项中,选择“公积金提取”功能。
3.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审核。
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自动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
1.前往所在区域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材料后等待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5.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理提取手续并领取公积金。
1.公积金提取需符合成都市规定的提取条件,如购房、租房、还贷等。
2.提取前需确保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欠款或逾期未还款项。
3.线上和线下提取方式均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查询具体流程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四、成都市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条件:
成都市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对于不同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材料;租房提取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建议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成都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购房必须先付清首付,才可以领取账户中的公积金,当事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都可以领取。需要的凭证包括首付款正式发票、购房合同、公积金卡、结婚证明、身份证等,一般每个账户要留1000元的余额,不能全部取掉;
2、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开户所在城市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3、退休或者离休人员可以全部提取。只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者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这可以作为一笔不小的养老金使用;
4、恶性大病救助。需要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报销发票。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自费金额部分。有房贷也别想;
5、死亡证明。有死亡证明或者是火化证,继承人关系证明等材料,有房贷也不行。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职工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至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