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注销的,在新单位可以办理过公积金账户转移之后,是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原公积金账号被封存的,需新单位重新启封之后可继续缴纳;账户被注销的可以在新单位开立新的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2、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房管局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第五条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同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转移和异地(不同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转移。同城转移只需提供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3、《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第六套账户封存与启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4、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封存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名下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职工有新单位的,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5、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
1、如果已经提取公积金,可以再次缴存,但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缴存周期计算起始时间为重新缴存时的日期。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一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职工已经提取了公积金,可以再次进行缴存,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缴存时的起始日期与之前不同,以重新缴存时的日期为准重新计算缴存周期。例如,假设职工的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一年后,于2021年3月1日提取了公积金,然后在2022年4月1日重新开始缴存公积金。此时,缴存周期的起始日期应为2022年4月1日,而不是之前的日期。新的缴存周期需要再次连续缴存满一年后才能再次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后重新缴存,需要等到新的缴存周期满一年后才能再次提取公积金,因此建议在进行缴存决策时仔细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
3、公积金提取后重新缴存有什么影响?答:公积金提取后重新缴存,会重新计算缴存周期并从新的缴存周期起始日期开始计算。在重新缴存期间,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国家给予的公积金利率补贴,并可在满足相关条件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4、如果已经提取公积金,可以再次进行缴存,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缴存时的起始日期与之前不同,以重新缴存时的日期为准重新计算缴存周期。在重新缴存期间,职工可以继续享受公积金利率补贴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取出来后是可以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原公积金账号被封存的,需新单位重新启封之后可继续缴纳;账户被注销的可以在新单位开立新的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提取后只要未销户的,还是可以继续缴存的;
2.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3.约定提取和部分提取都是可以再交的,销户提取是不能再缴存的。
4.提取时可以在本地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提取申请表,带着原单位的辞职证明,可以提取自己所有的公积金。
5.进入新单位后,可以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公积金,重新缴纳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如果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原公积金账号被封存的,需新单位重新启封之后可继续缴纳;账户被注销的可以在新单位开立新的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