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线上提取、线下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1.线上提取: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大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只需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网上业务平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即可完成申请。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节省了排队等待的时间。
2.线下提取:对于不熟悉网上操作的市民,或者需要办理的业务较为复杂,可以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等相关材料,现场填写申请表,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3.部分提取:部分提取是指因购房、租房、还贷等需求,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部分金额。这种提取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4.销户提取:销户提取是指公积金账户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注销,并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余额。销户提取通常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如退休证明、离职证明等。
以上即为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方法。具体的提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准确掌握最新政策和流程。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同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提取失败或延误。另外,根据政策规定,某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可能会影响未来的贷款额度或使用,需提前了解相关影响。
1、打开并登录支付宝,在首页点击“市民中心”,再继续点击“公积金查询”,根据自己公积金缴纳所在地更改即可。2、进入公积金界面后,找到并点击“再次提”,在跳转的提取类型界面中选择并点击一种提取类型。
3、绑定银行卡及填写完详细信息以后,点击下方的“提交申请”即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到银行卡的方法:本人应先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数据库核实身份信息后,将公积金转到申请者的个人的银行账户中。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