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六)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7、(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个人公积金的资金是可以由个人去提取的,但是必须达到提取公积金标准。提取公积金主要有七种方法:购房、租房子、拆建或维修自住住宅、重大疾病、日常生活艰难的低保户、销户、辞职。
退休、出国定居等状况也可以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全国各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微小差别,具体情况还必须按照所在地的政策执行。
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推出,符合国家现行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
公积金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城市在职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城市员工自愿购买住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如果购房时全款付款的,可凭房产证、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在半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所付的房款。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和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者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的生活严重困难;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的严重困难;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确认个人信息并下载公积金移动App,随后按照指示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来绑定公积金账户。
2、将自己的银行卡与公积金中心的App进行绑定,这样才能进行提现。提现时写提交提取公积金申请的金额和期限等信息。
3、可以在公积金App上查看提现记录,以便随时跟踪提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