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里面的钱算出来利息之后,利息到账会给缴存人发短信消息,这些利息在缴存人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候,也是可以跟本金一起取出来的,公积金里面的钱就好比我们在银行存了一年定期一样,若是到期没有取出会继续转存。办理封存满半年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结算利息,利息将与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同转入您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因为按照公积金的规定,一般提取都还是让公积金账户保留最低余额的。这个余额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公积金结息的。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综上所述,办理封存满半年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结算利息,利息将与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同转入您提供的本人银行卡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公积金一般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支付,个人支付的金额将直接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偿还贷款,也可直接用于抵押。此外,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在公积金账户中享受利息。所谓公积金结息,就是计算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利息。那么提取公积金还能享受结息吗?让我们了解一下。
2、用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一般可以继续享受利息结算。根据公积金的规定,只有取消账户,一般提取仍保留公积金账户的最低余额。余额可以继续享受公积金结息。公积金结息本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去年余额结转部分,另一部分为当年每月存款部分,利息分开计算。另一方面,每年6月30日是公积金结息日,所以每年6月20日至6月底往往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不会影响结息。
3、总的来说,公积金提取了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公积金结息待遇的,只是由于用户公积金提取之后账户余额变少了,那么参与结息的金额也会减少,利息也变少了。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息自2016年2月21日起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结息。
4、以上是公积金提取后结息的介绍,希望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一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是会进入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是可以享受计息的,每年的6月30日就是公积金的结息日,主要是对上一年度公积金结余以及当年上半年的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来计算利息。那么公积金结息前取出还会有利息吗?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结息前取出也还是会有利息的。按照公积金的提取规定,提取的时候是会让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最低余额的,这个余额部分是可以继续享受公积金结息的。但是由于用户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了一部分,因此结息肯定会比提取之前的利息要少一些。
公积金在结息的时候主要有两个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部分,另一部分为当年每月缴存的部分。尽管公积金结息之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但是也是有一些时间上的规定的,到了每年的6月20日至6月底期间就无法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业务了。
公积金的利息结算,是按年来进行结息的,结息年度一般是上年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结息之后利息会自动进行转存,直接进入到用户的个人账户里面,并且利息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归个人所有。值得一提的是,公积金利息的计算不再是按照之前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来执行的,而是按照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目前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结息前取出利息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