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房租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首先需要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相关信息。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房屋租金收据等。
2、填写完申请表后,需要等待单位将申请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提取金额打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在此,需要对网贷逾期问题进行润色。如果自己出现网贷逾期问题,需要优先考虑还上正规上征信的贷款。如果资金不够,可以和网贷平台进行协商,争取得到更多的宽限期,尽快还清欠款,降低信用风险。
1、进入手机支付宝首页后,打开市民中心;
4、确认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银行卡,或者选择更换;
6、输入提取金额和手机号,点击马上提取即可。
1、购买一手、二手房:公积金用户先提供申请书、身份证件、相关账户、借贷协议等;
2、买公有住宅楼房,用户需提交购房证明、发票收据等;
3、办按揭贷款,职工办完贷款后,每年在公积金账户里提一次资金来还贷;
4、一次性付款买房,职工一次性买房后可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等提取足额公积金;
6、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的;
7、退休后,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封存的公积金取出来的方式具体如下:
1、提取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公积金提取所需的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书面申请表,提交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个人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个人信息以及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
3、通过审核后,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发放到指定的银行卡中。
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或断缴满24个月的情形下,也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推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和住房有关的用途,如购、建、维修自住房或是缴纳租金,目的是向买房资金不足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假如职工可以随便提取个人公积金或是一次性全部提取,将无法存下充足的资金满足职工的买房贷款需求。换句话说,仅有限制了公积金的用途和提取额度,才能确保该笔长期储金可以用于职工的住房支出。
上海地区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微信小程序,点击进入“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
提取封存状态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提取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是已经办理了退休离休手续;
2、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翻建大修自住房或者是用于购买自住房等;
3、当前个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已经和原来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4、当前汲取人家庭处于租房状态,每月支付的房租在家庭收入的15%以上,房租比例需要看地方规定。
5、非本市户口的人员在本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如今已经离开本市并且和本市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如果已经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了,按照规定其继承人或者是赠予人,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7、公积金缴存人如果要出境定居,可以提取公积金;
8、用于支付房贷本息。买房通常会选择商业房贷或者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贷本息。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