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式有两种,分别为按工资计算和按基数计算。
2、按工资计算的方法是,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意味着个人的公积金缴存额取决于他们的工资水平,工资越高,缴存额也就越高。单位的缴存额也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
3、按基数计算的方法则有所不同。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来说,他们的缴存基数是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然后再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对于新调入单位的职工来说,他们的缴存基数是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意味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单位的职工的缴存基数都是根据他们的当月工资来确定的。
4、综上所述,按工资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额,而按基数计算的方式则是根据职工的当月工资来确定缴存基数。不同的计算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但目的都是为了确保职工能够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便为他们提供购房和租房的支持和保障。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公积金基数根据上年度工资收入确定,公积金基数为上年度月均收入。其中公积金基数的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基数=上年总收入/12。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税前工资,应该按照应发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是由职工个人交纳和企业为职工交纳两部分构成,其计算方式是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为基数和现行政策要求的缴存比例计算得出的。
住房公积金比例12%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应缴公积金的系数,即在用户的公积金基础上缴纳12%的资金作为公积金缴纳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当地的职工工资来计算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最高不超过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地当年职工工资的最低标准),在此基数的基础上,单位可以决定单位和个人每个月各自缴存缴存基数的5%到12%。就是说每个月可以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0%到24%。
1、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不仅可以直接提取,还能用于支付购房首付,也能用来支付后续按揭贷款,退休、离职后还能一次性支取全部金额。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为购房者节省不少的钱。
2、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住房公积金租房还可以用来租房,提取出来支付房租,减轻生活压力,而且租房的类型没有限制,既可以支付市场租房,还可以用来支付政府配租或招租的经济适用房。
3、使用住房公积金装修。装修房屋时,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提现,还能用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屋。
4、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修住房。如果家里有老房子需要翻新货重建,也可以用公积金进行提现或贷款。
5、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重大疾病费用,为患者减轻家庭负担。
6、低保困难家庭提取使用。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应发工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标准,一般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入职的员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职工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多少一般根据职工去年月平均工资的数量来确定的,这被称为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第一年已经缴纳过公积金的,职工单位按照职工的基本工资缴纳公积金基数。
2、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是由工资决定的,按照规定,员工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入职不满一年的取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3、同时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存在上下限,缴存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存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说,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缴存基数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缴存基础就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年度工资总额/12,也就是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之后,缴存基数不足当地缴存下限的,按照下限金额缴存,超过当地规定的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照最高上限缴存。
5、单位代缴公积金的,公积金不会由一方负担,而是由职工和职工单位共同支付,由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公积金缴费比例来确定每个月双方所需缴纳的数额。
6、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上一个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上一个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每月实际工资=每月应付工资-五险一金(视情况而定)。化。
7、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计算职工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8、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9、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10、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