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积金缴费凭证可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具体步骤如下: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单位公积金账户证明、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为打印单位公积金缴费凭证。
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明细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印。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开具缴存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符合条件的开具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发放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同时开具无贷款证明。
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北京核心(含中直机关分核心、铁路分核心)转入国管分核心时,以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核心不再另行出具缴存开户证明。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首先,登录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网站或手机App。在登录后,找到相关功能菜单或选项,通常会标注为“明细查询”或类似的字样。点击进入该功能,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码等。确认输入无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进行验证并生成您的公积金明细报告。可以选择打印选项,将报告保存为PDF文件,然后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如果没有打印机,也可以保存为电子文件,随时在需要时查看。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网站或App界面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可能会有所差异。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旨在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另外的用途。同时,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自己的公积金明细报告,以便掌握个人公积金的情况。管理中心需为缴存职工提供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