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前。公积金缴存是按税前,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税前工资,按照百分比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上限不高于12%,下限不低于5%。
3、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缴存比例是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缴存范围内选择适合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就是1:1的意思。比如职工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每个月,单位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那么今年员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就是600元。
4、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是看月平均工资与缴存比例,而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5、法律依据>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6、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0、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税前工资是计算公积金缴费的基础,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由当地*规定,而缴费基数每年可调整,基于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员工的公积金按合同工资缴纳,而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也受到*的规定。例如,若月平均工资为100元,缴存比例为3%,则应缴公积金为3元。随着平均工资额和缴存比例的变化,应缴公积金数额相应调整。
1、基数确定: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2、比例设定: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设定个人和单位各自的缴纳比例;
3、缴纳上下限: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上下限进行缴纳;
4、个人缴纳: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公积金到个人账户;
5、单位缴纳:单位也按照规定比例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到个人账户;
6、月缴额计算:基数乘以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之和,得出每月应缴纳的公积金总额。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缴纳是根据税前工资扣除的,缴纳比例和缴费基数由当地*规定,新员工的缴纳按合同工资进行,缴存上限也受到*规定。根据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的变化,应缴公积金数额会相应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保月缴费基数一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1、职工上一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2、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
3、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员工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基数是指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会保障月存款基数一致。实际工作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1。员工上一年在存款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存款基数除以上一年工资总额的实际工作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