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款项归个人所有,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如自建、大修自自住房,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租房的房租超过家庭收入比例时的补贴等;正常缴交公积金的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住房基金是各单位(效益好的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设置的基金(单位个人各交一定的比例),其款项是留在单位帐户上的,财务部门专门开有一个“住房基金”帐户。使用时各单位的规定不一,一是作为职工购房时的补贴用,当职工购房时可申请提取全额的住房补贴款;二是无息贷款给职工用于购房,如用于首付等。当职工离开单位(如退休)时,全额发放给职工的一种基金。按以上的解释,公积金款项是交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来管理。
3、二、公积金内有两种:一是基本公积金(必须交),二是补充公积金(单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交),所以这个住房基金也是公积金,叫“补充公积金”,是效益好的单位才有。你单位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住房基金际上也是公积金,全称叫“补充公积金”。这住房基金究竟是不是补充公积金,区别的原则是:该基金如果是单位自己管理的,就叫“住房基金”;如果是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就叫“补充公积金”。其权益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1、用来进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缴纳房租。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名称不同、管理机构不同等区别。
1、名称不同:公积金是指由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包括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而住房公积金则是公积金中的一个专项储蓄账户,用于购买、修缮和还贷住房。
2、管理机构不同:公积金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而住房公积金则由各个城市或者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具体管理。
3、使用范围不同:公积金可以用于个人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方面。而住房公积金则主要用于购买、修缮和还贷住房,以及支付相关税费和手续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