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调整是根据上一年1-12月份平均工资计算。
2、单位公积金一年调整一次,个人公积金基数随工资进行调整。
3、单位公积金和个人公积金基数不一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即个人公积金)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即单位公积金)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和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
4、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5、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6、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每年公积金调整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确定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缓缴状态的单位也应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特别提示: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1.职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参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职。2021年4月甲公司为其发放工资6000元,则甲公司应在4月为A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6000元。甲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A的基数仍为6000元。
2.职工B于2021年5月18日调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为其发放工资8000元,则乙公司应在5月为B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8000元。乙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B的基数仍为8000元。
3.职工C于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职,2020年8-12月期间每月工资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发放年终奖10000元。丙公司在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C的缴存基数应为(5000*5+10000)/5=7000元。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单位可以在各5%至7%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定可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税前工资是计算公积金缴费的基础,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而缴费基数每年可调整,基于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员工的公积金按合同工资缴纳,而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也受到政府的规定。例如,若月平均工资为100元,缴存比例为3%,则应缴公积金为3元。随着平均工资额和缴存比例的变化,应缴公积金数额相应调整。
1、基数确定: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2、比例设定: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设定个人和单位各自的缴纳比例;
3、缴纳上下限: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上下限进行缴纳;
4、个人缴纳: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公积金到个人账户;
5、单位缴纳:单位也按照规定比例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到个人账户;
6、月缴额计算:基数乘以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之和,得出每月应缴纳的公积金总额。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缴纳是根据税前工资扣除的,缴纳比例和缴费基数由当地政府规定,新员工的缴纳按合同工资进行,缴存上限也受到政府规定。根据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的变化,应缴公积金数额会相应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