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保月缴费基数一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1、职工上一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2、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
3、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员工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基数是指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会保障月存款基数一致。实际工作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1。员工上一年在存款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存款基数除以上一年工资总额的实际工作月数;
税前工资是指员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之前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货币性收入。误工费的计算基础就是这个税前工资,而不是扣除上述项目后的税后工资。因此,当计算误工费时,应以员工的应得工资总额为依据,确保计算结果反映了员工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应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
1、误工费的定义:指因事故或其他非本人意愿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
2、计算基准:通常以税前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3、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实际工作日数、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核算;
4、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地区的法律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需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5、赔偿时效:误工费的赔偿通常有一定的时效性,超过一定时间可能无法申请;
6、证明材料:申请误工费赔偿时,需提供相应的工资证明、事故证明等材料。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计算基础是员工的税前工资,而不是税后工资,以确保计算结果反映了员工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应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公积金基数是税前还是税后工资
1、公积金基数是税前,不是税后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都是按照税前来进行计算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是通过员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薪资越高,缴存的基数也就越多,还有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