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房首付不够的时候想要用公积金余额来做首付,那么公积金余额能做首付吗?一定要注意4个常见误区。
1、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
问:小王准备买一套小两居作为婚房。自己的积蓄加上父母的资助刚刚够首付,但是他还想多付点首付少贷款,于是就想到了公积金。他想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那么,这样可取吗?
答:很多人觉得公积金是职工的购房福利,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做购房首付。但其实,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即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问:杨先生婚前曾使用公积金购买过一套房子,但是至今贷款还没有还清。考虑到父母年龄较大,想给父母买一套房子养老,房子看好了,但是却被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此,他不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余额也不能使用了呢?
答:其实,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与账户里面余额的多少是没有关系的。只要缴存满一定的时间,且申请贷款时账户处于缴存的状态就可以使用。但是,因为之前杨先生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而且贷款还没有还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杨先生只有还清名下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
3、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
问:郭女士是河南人,毕业后在京工作且和朋友租住两居室。每月上千元的房租让郭女士感觉到明显的压力。她了解到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于是,她寻思着把这几年缴存的公积金一次提取出来,大概有万元左右。
答:公积金的提取额是不能超出实际费用发生额的。如果郭女士一年的房租支出为两万元,那么她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能超出两万元。另外,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发票,需要去街道办事处去开具发票,并通过单位相关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问:小李毕业四年后,想自己贷款买套小户型的房子,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但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不多,他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不知道能不能操作。
答:小李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只有配偶之间才可以。此外,小李买房后也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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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
一般是购房者缴纳完首付后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但也有交完定金就可签订购房合同,建议跟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确认。
根据职工是否已签订购房合同,需提交不同的材料:
(1)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注: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注:需填写所购住房项目名称、单价、住房建筑面积和首付款金额,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住房保障资格,是否经过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即只有在购房行为发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1、如果是贷款购房的话,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2、如果借款人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