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都知道,每个月交的公积金,可以在租房的时候取出来,也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公积金取出来交房租,以后要公积金贷款买房会不会有影响呢?今天就来简单说一说,请看下文。
2、一般来说,国家的政策变化较快,而且全国各地的公积金政策也不一样,很难说公积金余额会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部分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实是跟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很大关系的,如果你提取公积金了,肯定会影响未来的贷款额度。
3、举个例子,长沙的公积金政策就调整了,按照贷款人夫妻双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倍数N在12-20倍之间浮动。
4、当长沙的个贷率(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缴存余额)低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当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
5、不过,如果公积金缴存额足够,买房前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还是没问题的。再拿长沙的例子来说,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60万,按最低12倍算,只要保证夫妻双方账户余额超过5万就能贷满60万,超过5万的部分可以提取用于租房。
6、总的来说,租房提取是否会影响公积金房贷,还得看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如果有买房的打算,最好提前做好规划,不要轻易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以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是不会影响贷款申请的,但是会影响贷款额度。去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中,规定提取公积金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职工将与公积金无缘。而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前提是缴存职工名下无房,所以不存在影响提取公积金购房的问题。就目前而言,公积金贷款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无住房记录、无贷款记录,以及无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记录。所以,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是不会影响到你将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租房提取公积金有影响具体如下:
租房提取公积金有影响,因为会影响到客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在一般情况下,客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其账户余额的10—20倍,相较于商业贷款来说,公积金贷款确实可以为客户节省利息支出,因此客户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提取就要谨慎一些了。
1、会影响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最高限额内根据账户余额来计算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会直接影响到贷款额度的,余额越低,贷款额度就会越低。
2、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如果用户使用租房的理由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两年内用户都无法对公积金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了。
3、会影响二套房的认定,名下具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可以认定为二套房,会直接导致办理房贷时的首付比例增加。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3、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的,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的,不是其自己的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4、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存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有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地产生意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假如购买的是这种房子,供给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5、离休、退休的,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供给离退休证的,特殊状况,应供给人事、劳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收取证明;
6、付出房租的,应供给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或房子租借协议书、二者能够挑选其一,付出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7、出境久居的,应出具出境久居人员批阅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8、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不再存在劳作联系,应供给与原单位,就是自己作业过的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市(县)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9、归还住宅告贷的,应供给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请求提取日告贷余额证明,有必要是由银行发布的。其间,归还商业性住宅告贷的,归所以商业性的,还应供给告贷人与告贷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宅告贷合同;
10、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应供给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证明,证明现已逝世。归于亡者法定承继人的,具有法令效益的承继人,应供给承继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承继证明;归于亡者指定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的,假如是这种状况的话,应供给承继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承继证明、身份证;
11、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应供给《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或劳作、工会等部门供给的其他有用证明;
12、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的,没有作业的,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或《失业证》;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假如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供给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阐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员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4、代别人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须一起供给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5、进城务工人员或员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不再存在雇佣联系,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户籍证明;
16、一起请求提取爱人及直系亲属住宅公积金条件的,假如不是自己直接参与的话,除供给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根本的必备资料,还应供给爱人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亲属联系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