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代缴平台哪个最好公积金代缴平台没有哪个最好一说,只要是正规的、合法的都是可以的。在身边已经有朋友找过公积金代缴公司的情况下,我们首选的肯定是亲朋好友推荐的,毕竟有合作过,各方面也会更稳妥一些。若是没有朋友介绍,那么就只能自己在网上找代缴基金的公司的。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公积金代缴平台时,我们除了看平台的相关资质之外,还要了解一下它的口碑,专业的代缴公司不仅可能帮我们完成代缴的需求,还能省很多事。
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可以声称为个人客户代缴公积金的公司,但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没有代缴资质的公司。如果您是找这类公司代缴公积金或者是让朋友公司代为缴纳公积金,那这种行为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而真正可以为您代缴公积金的公司都是资质齐全的,这里的资质是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要包含代缴公积金的业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证齐全,只有这样才是具备正规代办的资质。
另外,出具假证明帮客户办理提取手续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这类行为我们在大街上就能见到,比如说帮个人提取公积金,并收取高昂的提取手续费用,这种行为就是通过开具假证明骗取公积金的行为,是不被认可的。
那什么才是正规合法的公积金代缴行为呢?首先是您委托资质齐全的代办公司开户缴纳公积金,并且协助您办理本地或者异地的公积金转移合并,这就是正规合法的行为。另外,帮助您调整公积金缴纳额度和提供公积金政策的咨询以及辅助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也是属于正规合法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
这种当然是违法的,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必须本人去提取,如果通过中介提取,是不符合手续的。
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公积金提现应当由本人亲自到指定网点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的储蓄基金,涉及到个人权益和财产安全,需要本人到场进行身份验证等手续。
2、在我国,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和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存的一种储蓄基金,旨在支持职工在住房、养老等方面的需求。对于公积金提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网点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这是因为公积金涉及到个人的财产安全和利益保障,需要确保提取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出现有心人恶意操作的情况。此外,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提取只能用于在规定范围内的特定用途,如购买住房、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等,不得挪作他用。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很难保证这些规定得到遵守,可能会造成公积金被用于不当用途的情况。因此,建议职工在需要提取公积金时亲自前往指定网点进行办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
3、如果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指定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指定银行网点通常会提供一定的便捷服务,如上门服务、在线申请等。职工可以提前咨询相关服务事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服务仅限于职工本人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4、公积金作为一种职工个人的储蓄基金,具有重要的个人财产安全和利益保障意义。在提取公积金时,建议职工亲自前往指定网点进行办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可以提前咨询相关服务事项,按规定进行操作。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当职工出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出境定居等情况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一、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的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1、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的条件:按照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2、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流程1、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2、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需要职工的授权委托书,并持相关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代缴要注意什么1、新参加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确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程序如下:(1)单位以新参加工作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出其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2)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单位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到受托银行办理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3)受委托银行根据上述审核后的资料,为其职工设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4)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将其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办理缴存。2、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确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程序如下:(1)单位以职工本人新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计算出新调入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2)单位应在发放新调入职工的工资之日起,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3)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入手续。(4)新调入的职工在调入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明细账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暂存部进行调入的处理。(5)新调入的职工在调入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一样,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直接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进行明细核算。
一、申请首先在单位提出申请。二、办理手续得到单位批准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所需手续有: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租房合同、房租发票及个人身份证等。三、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