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面)。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交通:可乘坐公交316、231、228、314、225、304、224、25、502路到市政府车站或地铁2号线、3号线五四广场D口出站即可到达。
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业务0532-66753023、贷款业务0532-66012050、行政执法0532-66753035。
1、从市区南部驾车前往,沿延吉路西向东或者东向西,到延吉路吴兴路路口左转或右转,由吴兴路自南向北行驶,到吴兴路敦化路路口,左转至敦化路,沿敦化路直行到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诺德广场A座。
2、从市区北部驾车前往,沿福州路或者南京路,自北向南,至敦化路右转,沿敦化路直行到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诺德广场A座。
3、可乘坐公交12、210、211、307、308、309、370、409、622路到青岛阜外医院车站或地铁3号线敦化路B口出站,步行至南京路敦化路路口左转,沿敦化路直行400米到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诺德广场A座。
地址: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利客来购物中心对面)。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交通:可乘坐公交363、318、9、10、216、102、606、605、368、303路到李村车站或地铁2号线、3号线李村A口出站即可到达。
地址: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海尔路与银川东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尔路人才市场南侧)。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交通:可乘坐地铁2号线同安路D口出站步行至香山路右拐即可到达。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办公楼东面城阳区政府、西边城阳区公安局、下边是工商银行和沃尔玛超市)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业务0532-87757923、贷款业务0532-87757653、会计业务0532-87866195。
交通:从市内可乘坐公交502路(市政府车站发车)到城阳区政府车站、从李沧区(李村)可乘坐公交103路到城阳区正阳路太阳城车站;从李沧区(沧口)可乘坐公交117路城阳区正阳路太阳城车站下车即可到达。
地址: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悦海大厦(泽润金融广场东侧)。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交通:可乘坐公交1、2、3、4、18路到泽润金融广场车站下车即可到达。
地址: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业务0532-88577079、贷款业务0532-88576881。
交通:可乘坐公交3、12、19路到市民大厅车站下车即可达到。
地址: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新城区利群对面)。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平度农行和天柱山度假村旧址之间。)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电话0532-88338379、贷款电话0532-88338377。
交通:可乘坐公交1路车即可到达(楼前有站牌)。
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56号交通银行3楼。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业务0532-81876640,贷款业务0532-81876620、0532-81876605,会计业务0532-81876650。
地址: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黄岛区双珠路与易通路交叉口)。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话:归集业务0532-85173281、贷款业务0532-85173285。
交通:可乘坐公交K1、L1、308、西2、西12、西17路到光大集团车站下车(公交西8路到双珠路下车)即可到达。
可以在网上打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入提取。
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公积金编号后六位作为密码登录进入。
点击公积金提取并按照步骤提示就可以完成提取。具体的提取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进入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右侧的个人网上营业厅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登录页面中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获取密码。
4、此时可以看到该网上营业厅中登录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
5、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输入完毕登录进入该网站的后台,点击左侧的导航栏选择提取的类型点击进入,如公积金贷款提取并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支取登记。
6、在弹出的支取告知通知中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
7、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本次可以支取的金额,输入支取公积金的账户以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以后点击申请登记按钮。
8、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弹出的提示消息,显示支付成功,等待中心记账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