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可以到账
一、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可以到账?
一、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可以到账?
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所以,公积金提取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
1、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在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的现场办理,当场办结,当天可以到账。
2、离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一般在提交申请的第二天也能到账。
上海公积金的支付房租提取,上半个月申请且准予提取的,当月月末前到账;下半个月申请且准予提取的,要次月月末才会到账,这可能是当地对于租房提取的统一规定。
比如北京公积金的无房户租房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按季度提取,到账时间是按季度来间隔的。
再比如长沙公积金的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每年约定提取一次,金额不超过前12个月内已还贷本息额。
所以,公积金提取后的到账时间,可能会因公积金提取情形的不同、公积金中心的地区差异等,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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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一般在 3日内到账,具体情况依不同城市而定。
1、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2、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3、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4、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所以,公积金提取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
1、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在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的现场办理,当场办结,当天可以到账。
2、离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一般在提交申请的第二天也能到账。
上海公积金的支付房租提取,上半个月申请且准予提取的,当月月末前到账;下半个月申请且准予提取的,要次月月末才会到账,这可能是当地对于租房提取的统一规定。
比如北京公积金的无房户租房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按季度提取,到账时间是按季度来间隔的。
再比如长沙公积金的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每年约定提取一次,金额不超过前12个月内已还贷本息额。
所以,公积金提取后的到账时间,可能会因公积金提取情形的不同、公积金中心的地区差异等,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