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销户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
2、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缴纳够房租5%的契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公积金提取没到账是因为一般银行转公积金都会有个周期,如果你赶上了他们正要去转账的时间,1~3天到账,如果你错过了这个阶段而时间是他们另一周期的开始,大概一周多就能到账,最慢2周。我们现在大多数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三.公积金提取没到账,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1、现在很多单位都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的认识可能不太全面。小编这几天收到一条这样的疑问:我的公积金提取成功为什么没有到账?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带着这个疑问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这样一篇文章,相信您看完就会都清楚了,一起来跟随小编的看看下文的相关介绍吧。
2、一、公积金提取成功为什么没有到账?
3、其实,公积金提取并不是实时到账的,在办理完所有的相关手续之后,需要3~5个工作日的时间才会转到个人账户上,如果超过7个工作日还没有到账,可能是有提款的某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建议持有相关的提取单以及身份证等有效信息到业务网点咨询。此外还需要明确,所发放的银行卡如果不是建设银行的话,还需要到相关的网点开通公积金账户关联才可以办理。
4、二、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注意事项?
5、注意事项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来付首付
6、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是需要先使用才可以提取出来,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想要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作为房屋的首付款是不行的,这点一定要注意。
7、注意事项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8、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不少人还不清楚,认为只要与房屋有关就可以使用公积金。其实,关于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除此之外,房屋的任何花费使用都不能够提取公积金。
9、注意事项三: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
10、款很多人认为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其实是不可行的。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11、注意事项四:公积金贷款额存在最高上限
12、另外,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13、注意事项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14、还有一点就是,有些人认为公积金的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5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30万元公积金则取不出来。
公积金显示提取了,但银行卡没到账的原因具体如下:
1、银行卡状态异常,指定到账的银行卡储蓄账户异常无法成功托付的情况,需要恢复银行卡状态才能到账;
2、因身份证过期没有及时到银行办理信息更新业务,所以导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未到账,请及时到银行办理信息更新业务;
3、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4、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5、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6、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
8、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公积金申请提取之后,若是迟迟没有到账,建议咨询下提取网点的工作人员,若是自己在网上申请提取的,可以自行查看下提取的进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综上所述,部分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后,可能会出现因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储蓄账户异常无法成功托付的情况。如遇此情况,请与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发卡行联系,确认收款账户状态是否正常或选择更换您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