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满足任一条件的消费者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离休或者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2、可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情况: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需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的;无房职工需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3、自行缴纳公积金人员在目前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上班的职工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送审稿首次提出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个自行缴纳公积金。
4、缴存金“限高保低”住房公积金缴纳基础参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5、缩减管理委员会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证明送审稿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1、武汉公积金提取政策在2024年7月迎来了最新调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针对二手房提取,购买后需等待6个月方可提取,以不动产证办理日期为准。而二手房贷款的提取条件保持不变,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还商贷提取。武汉市内的新房提取则由半年内的购房合同改为1年内有效。新政还强调,自住房规划用途须为70年产权的住宅。
3、对于有过住房消费提取或公积金贷款结清记录,当前无房的个人,仍可申请租房提取。
4、账户显示封存状态即可提取,不再需要等待满两年的时间。
5、过去因贷款次数或提取次数超过上限只能在退休时提取的,现在政策放宽,只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购房,均有机会再次提取一次。
6、五:大额无房类购买房产可全额提取
1、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新规定是:房租占据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被取消了,并且不再需提供完税证明以及租赁合同备案,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也适当的放宽了条件。
一、公积金提取新规政策是什么?
2、取消房租支出的比例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5、(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7、(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8、(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9、(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10、(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11、综上所述,企业应该给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