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要求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材料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就是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描述我们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买住房、自建房、大修房屋或支付房租时进行提取,也可以在销户时进行提取,根据用途的不同对于提取的次数和时间也均有所不同。可见住房公积金对于我们的生活用途不可谓不大,
2023年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不含贷款利息),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月实际还贷支出(含逾期贷款罚息)。
3、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离休、退休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5、出国定居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提取额度可在患者医疗费支出范围内每年度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万元。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可以在提取前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提前将公积金提取的资料准备好;
2、然后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交资料;
3、公积金中心会审核个人条件以及资料的真实性;
4、审核通过后,将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指定银行卡中。
1、通过支付宝提取,有很多地区已经支持支付宝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非所有地区都支持;
2、进入到支付宝,然后直接在搜索栏中输入公积金提取;
3、再进入到公积金提取页面中,选择公积金提取;
4、根据页面提示使用个人账号来登录,首次登录需要注册;
5、在提取页面需要选择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是租房,可以是支付房贷本息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6、在选择公积金提取的金额,确认提取即可。
2、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缴纳的购房储备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