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新规定2023有以下四点:
1、职工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提前准备好支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支取申请。
2、单位核实:单位对职工申请进行核实,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事项核实并备案。
3、审核办理:职工携带单位核实备案的支取事项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4、资金支付:审核办理完成后,资金将汇入单位备案的银行账户。
1、缴纳时间:已经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年及以上的个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原因:根据规定,个人可以因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还清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等多种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额度:根据规定,个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申请提取不同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例如,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租房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个月;
4、申请材料:根据规定,个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购房贷款还款证明、租房协议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方式和条件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建议申请人在提取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可以进行处罚;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一般不能提取,改作他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规定如下:1、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三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提取次数1次。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2、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符合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深圳公积金提取分两类,一类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另一类是非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是详细介绍。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等);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深户离开深圳销户提取;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