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实名中心的公积金服务中的省直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省直公积金提取即可进行提取。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提取可通过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网站、相关APP等在线平台操作;线下提取则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提取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访问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网站或相关APP,并登录个人账户。
在个人账户页面找到“公积金提取”选项。
按照提示,选择提取原因,如购房、还房贷、租房等,并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
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的公积金将汇入个人公积金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在柜台处领取并填写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汇入个人公积金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具体所需材料根据提取原因而定,但一般包括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购房提取还需提供购房发票等;租房提取则需提供租房发票和租赁合同等。
在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无逾期未还款项。同时,根据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会有所不同,需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便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提取方式。在提取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如有更多疑问,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综上所述,提取人凭公积金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还款的,提取人应先到贷款银行领取还款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