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提取出来可以通过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进行提取。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为使公司员工更加高效、准确的使用省级公积金网上提取功能,人力资源部员工服务室就如何进行线上提取公积金以及常见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为您制作如下详细操作指引:
一、通过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官网提取公积金;
二、通过“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APP提取公积金;
三、自行前往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四、在线绑定公积金联名卡及打印公积金缴存明细。
(APP下载方式和网上申报流程请往下看)
一、通过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官网提取(须是成都市范围内的住宅)
二、通过手机端“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APP提取(须是成都市范围内的住宅)
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APP
三、前往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四、在线绑定四川省公积金联名卡及打印公积金缴存明细
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028-86745567;028-86789058。
四川省公积金:取得产权证一年以内,最高提取额度:核税价的100%
成都市公积金:取得产权证一年以内,最高提取额度:核税价的100%
提取所需资料:产权证、契税票、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储蓄卡。
2、商业货款(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
提首付:取得产权证一年以内,最高提取额度=核税价-贷款金额
提取所需资料: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契税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
提月供:还款满一年后,提取前一年的总月供,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所需资料: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契税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及近一年的还款明细
四川省公积金和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提取方式一样:还款满一年后,提取前一年的总月供
提取所需资料: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契税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及近一年的还款明细
条件:成都无房,工作地或者户籍地在购房地
提取所需资料: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契税票、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借据、近一年
的还款明细(提首付不提供)、工作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a、若公积金账户余额く提取金额,则只需留一个月的缴存额在账户上,其余可以
b、若产权证为单独所有,提供结婚证,可提取配偶的公积金(不分婚前婚后)
c、若父母不占产权,不可提父母的公积金;
d、每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间隔最短为一年。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