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线上提取流程如下:
1、找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官网
找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官网,打开官网后,点击网上办事中心,凭借个人的公积金账户账号和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找到个人提取业务,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然后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的资料,尤其是个人的银行储蓄账户信息,一定要填写准确无误,否则会影响到账;
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跟随页面的提示,对各项资料和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受理了公积金提取申请;
申请后可以在公积金官网查询审核进度,审核通过之后,受托银行就会将提取金额转账到申请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所在家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9、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0、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11、中心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它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第一次购房、建房的,在贷款下来后,还至少两期贷款后,即可申请提取;如果提取还贷款,则需要还款满一年后,才可以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职工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至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本文目录一览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结尾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可以帮助职工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而在长春,职工可以通过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那么,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析。
2、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可以帮助职工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而在长春,职工可以通过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那么,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析。
3、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4、工作证明(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5、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前往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提取金额、提取原因等内容。
6、填写完申请表后,需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7、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提取金额打入个人银行账户。在审核期间,个人需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个人联系。
8、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9、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轻松地进行长春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了。在进行提取时,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