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现到账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公积金的提取一般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进行的,通常涉及到一些如购房、租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等特定情况。当提交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核实和审批。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一旦审批通过,到账速度一般很快。通常到账时间为提出申请后的三至五个工作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申请的时间点可能会影响到账时间。如果是在星期五申请提取公积金,可能会因为周末的原因导致到账时间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因此建议在工作日进行申请。
2.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和账户类型也会对到账时间产生影响。如果选择的是自动转账的方式提取,可能会更快地到达个人银行账户;此外,不同银行的到账时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3.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可能会导致审批时间延长,进而影响到账时间。因此提交申请前应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为了确保提取的顺利进行,建议及时关注公积金管理部门的通知和动态,同时保持个人银行账户的正常状态以便顺利接收款项。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特殊情况,建议及时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沟通。通过提前了解和准备相关事宜,可以确保公积金提取的顺利进行并尽快到账。
广州公积金提取审核通过后需要1个工作日到账。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
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3、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6、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本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通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星期五提取星期六是否到账要根据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效率,通常情况下为1-3个工作日。
2、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