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提取额度:全额提。提取次数:1次。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提取额度:全额提。提取次数:1次。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户口迁移证明卡。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提取额度:全额提。提取次数:1次。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户口注销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明。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取额度:全额提。提取次数:1次。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额度:全额提。提取次数:1次。
2、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原缴存、提取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新入职职工缴存基数的认定规则、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方式、增设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提取条件、设置异地购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明确限制单位或者职工通过自助渠道办理业务的相关情形等。
1、深圳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2、首先,个人需要了解深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深圳市的相关规定,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的情况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等。只有满足这些条件之一,个人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3、根据所选择的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如果选择退休作为提取条件,需要提供退休证明;如果选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劳动关系终止证明等。
4、准备好材料后,个人可以选择在线申请或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在线申请通常需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则需要携带所有材料亲自前往管理中心进行提交。
5、提交申请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可以选择将公积金款项直接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选择其他提取方式。如果申请被驳回,个人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申请。
6、深圳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个人可以选择在线申请或现场办理,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与提取。在整个过程中,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遵循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8、(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9、(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分析:四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可网上自助办理)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其他住房消费: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