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xxyx1980提交日期:2009-2-4 13:20:00访问:451回复:2
2、��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真黑!!(转贴)
3、很小的时候,都听老人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而且苏州排在杭州的前面,应该算是第一天堂了吧。当时心中一直认为那里是人间的天堂,十分向往,甚至想有机会到那里去工作学习。可是,当我来到这个所谓的天堂时,特别是到了那个所谓的中国-新加坡合作典范的工业园区以后,发现实事并非如此。此天堂并不是我心中所向往的那个人间天堂。特别是那个打着“老有所养,医有所靠,居者有其屋”口号的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更是让我感到对这个所谓人间第一天堂的恶心,气愤。两年前,我来到了苏州,并就职于工业园区中的一家公司中。(这家公司是我的第一家公司。)在没来苏州时,问了一下周围的熟人,大家都说苏州还可以,房子蛮便宜的,适合居住,可以去看看。在外学习这么多年,我心中也一直希望能够用自己的赚的钱买一套房子,好接在农村的父母亲过来住住,亲身感受一下这个第一天堂。带着这个希望,和幼年时对苏州的憧憬,我在取得学位后,离开上海来到了苏州。理想终归是理想,现实的苏州并不是我想象的人间第一天堂。园区内绿化很多,水也多,所以蚊子和小虫也多,晚上散步就成了问题,而且更惨的是,为了灭蚊,工业园区到处给草打药水,虽说无毒,有药气味不说,总是化学药剂,总不环保,而这地方是住人的呀!
4、当时,我想我可能才从上海过来,不太适应这个江南小城的生活,可能适应一段时间后,慢慢的我就会习惯这里的,甚至有可能会爱上这个城市的。但是,现实是残酷无情的,你的一厢情愿并不能减少苏州对你的无情摧残。刚来时,看到园区的公积金政策宣传单上面说:工作半年就可以买房了,而且可以用公积金还贷。当时觉得这个政策真不错,真是建立在“居者有其屋”宗旨上的。并且,园区要求每个在园区工作的人必须要加入园区公积金,成为他的会员。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占员工月工资的44%,由用人单位及员工各按22%的比例对等缴交。(公积金具体分配比例请见附1)。当时园区的房价一般是2000到3000左右,相比当时上海的房价,这个价钱应该是很合理的。认为这样交纳公积金个人是比较合算的。但是,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个价钱的房价就成为了历史了。现在苏州工业园区的房价已经达到均价4000元左右,而且已100多平米以上的大户型为主,买一套房子需要花掉至少40万,我一年的收入才6万不到,总要吃饭、娱乐和花费的,再说,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提高,未来车子也是应该准备的,我总不可能把自己几年的收入放在房子上。房价的上涨,这中间的因素我不明白,我无可厚非。但是,苏州工业园区却限制我们使用我们交纳的公积金,他们划定的能使用公积金买房的房源全是园区以内的,价钱最贵的房子。却不能在整个苏州市里面买房。虽然,我们不能买园区以外的房子,好,我就不买。但是,你也要不许非园区公积金会员的人买园区内的房子啊?这样,我才觉得合理公平啊!!!可是,苏州工业园区没有这么做,而且刚刚相反。在园区工作的人只能买园区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园区内的房源(这些房子现在的价钱一般都在4000左右,有些好的房子甚至在7000以上);如果你要买市区的房子,一定要先在苏州市内找一个爱人(我不太明白,这条规定是否是基于达尔文的遗传学来制定的,用于优化苏州的人口质量?),而且只能一次性动用你公积金户头的钱。以后你如果继续在园区工作交纳的公积金不能用来偿还你的房贷。但是,不是公积金会员的人,可以随便买园区内任何的房子。这条规定的制定,我不知道到底是在保护谁,保护我们这些交钱的公积金会员,还是保护某些能从这个制度中获得利益的人?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有牢骚,有怨气。有什么用啊。我没办法了。刚好,今年上海有家公司让我过去上班,我很痛快的答应了那家公司,因为,我对苏州已经失望了,对苏州的工业园区已经失望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啊。我自己走行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问题又出来了,我所交纳的公积金在转移到上海去时,要拿出将近一半的钱给苏州统筹掉。我不明白,我在苏州已经缴税,而且每个月我所交纳的公积金中的5%会被统筹掉。为什么你们苏州工业园区要白白拿走我的血汗钱啊。你们凭啥?你有法律依据吗?不服输是我的天性。你刚好撞到我的枪口上了,我一定要弄明白。于是乎,我首先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看到里面有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等。我决定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去问个究竟?你们凭啥要拿我那么多钱啊?也许是苏州人天性柔弱,不太喜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当我拿出宪法,指出上面我的权利时,公积金中心的咨询人员居然认为很好笑。我严肃的告诉他们,我是按照法律来行事我的权利,对我觉得不合理的制度进行质疑。既然可以参加公积金,我想我也可以自由的退出公积金这个组织。结果是,他们的咨询人员理直气壮的说,你不懂我们的具体法规,你不符合我们退会的条件,给你两本书你回去研究一下吧。一本是《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法规文件汇编》(以下简称为A法),另一本是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汇编》(以下简称为B法)。就这样,我回来研究法规了。他们可能以为我不会去研究这些法律条文的,他们想错了。我不仅去研究了,而且我还发现了他们的一些漏洞。比如说:在A法的第9页的第四十九条中说道:本办法所称公积金,指由单位和员工共同交纳的一项社会保障基金。其中包括国家强制要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其它缴费。国家要强制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我交,这个我没意见。为什么除了国家需要强制征缴的社会保险费,我还要交那么多钱进我得公积金帐户去吗?(强制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只占我交纳公积金的8%,具体比例请见附1)。那是我得私有财产,你为什么要侵占啊?带着这些疑问,我又去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去了,这次接待我的是园区公积金中心的一位谭姓主任。我把我想退会,想尽可能的多拿走我的公积金的想法告诉他。他听完,一开口就劈头盖脸的说,你到底要干啥?我对他说我按照宪法我在行使我的知情权时,他说,又不是我要你到苏州来的,我又不绑架你来的,你是自愿来的,当时你为什么要参加公积金啊?天啦,他居然说出这话,我无语了,你是国家工作人员,大小还是一个主任,算是个官吧。我两年前过来时,也没有人对我说公积金的这些问题,而且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常识。公司说怎样我就怎样啦。现在你居然这么说,各位看官,你们说说,他们是我们缴税养的,居然没有一点公仆意思。我现在就问你为什么那些拿高薪的外籍人士不能参加公积金这个组织,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外国人嘛。好像也没人对我们会员来说明。仅仅是因为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看这个我无法与他谈了,我就改谈交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我对他说,国家要我交的社会保险费我交,但是国家没强制要我交的,我全带走行吧?因为苏州园区的公积金是一项社会保障基金,除了社会保险费外的东西,我个人认为我有权全额带着的。此时,这位谭姓主任又说了:我们的公积金就是社会保险费之类的。我要他拿有关社会保险就等于社会保障的法律来看时,他没有,只是简单的强调这两个是一样的。我给他看了保险和保障两字的解释后,他就强词夺理的说,我们不执行国家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我们执行的时苏州工业园区的政策。而且向我强调:这个政策建立十多年了,都没问题,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我当即反驳他说:那么嫖**也是合理的喏。他不说这个了,就改说:你不是学文科的,为什么你要咬文嚼字呢,还问我你是学什么专业的?我学什么专业管你什么事,我现在是按照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来行使我的知情权,并对我认为不合理的条款进行质疑。你现在问我学什么专业的就是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就是一个乞丐,该我享有的知情权我一样也可以用。结果呢,他居然得出这个一个结论,我是来找茬的。嗨,天啦,我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去向他质疑,他竟然说我来找茬。我知道,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并且知道这样做对我转走公积金没有任何帮助。但是,我一定要去质疑,因为这是我的权利。存在的东西并不是都是合理合法的。世界是变化的。今年连我们的宪法都要适应形势作出修改,更何况一个小小苏州工业园区的公积金制度,你能保证你的制度是合理合法的吗?苏州的公积金制度在我看来是一群不住在苏州园区,不是会员,并且不交公积金的人用来管理在园区上班,是会员,交公积金的人的制度。对于这个制度,我个人是认为在某些方面是不合理的,但是我无法去改变它,因为我不是政策的制定者,他们也不会理解我们的感受。目前,我现在唯一能作的就是,阻止我认识的一切人来到苏州,哪怕是来旅游的。打个比方说吧,我同学如果来苏州,他们一般会向咨询是否适合来苏州,我的答案是:NO。你看我自己都忙着逃离这个所谓的人间第一天堂,你来干什么。这儿只需要你怪怪做事,不敢发表意见看法的人。
在辞职的时候,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额取出来,但只有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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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其实在微信上提取公积金很简单,首先打开微信,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我”,点击“支付”。滑动界面选择“城市服务”,选择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服务”,选择“提取业务”。根据提取类型,点击选择即可。原则上,在完成公积金提取程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达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通常在第二天到达。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个人结算账户。您可以在第四个工作日到达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果没有,可以打电话给12329咨询。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地方的工作效率不同,只要审核通过,就应该很快到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开工作地/退休注销公积金账户;
2.去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申请提取;
5.账户封存满 2年,且失业满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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