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一般是一年提取一次。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
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
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相同。
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
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提交材料包括:
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
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特别提醒:以广州为例,根据最新的公积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同意。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应当同时注销职工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需要审查个人征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只要24个月以内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个人征信条件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1
在上海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上海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个人征信良好,另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征信良好,具有稳定工作且能按时归还欠款。
4.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可以进行处罚;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一般不能提取,改作他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