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提取原因等内容,提取金额暂不填写,此表三联都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1、买房:公积金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购房。大家在购置房产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取原有公积金,并可将后续存入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2、装修: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在我们装修的时候使用。
3、租房: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1、以下为沈阳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2、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结,所有权人提取本人公积金:《居民身份证》、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税收缴款书》及《税收申报表》(或契证)、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3、不动产登记证已办结,所有权人提取本人公积金:《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及税收申报表》(或契证)、本人公积金联名卡
4、所有权人配偶提取公积金,除上述要件外另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年以上
6、单位欠缴公积金不超过 3个月(含 3个月)
7、办理地点:和平区抚顺路 64号,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8、每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注:12:00-13:00仅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咨询及受理业务;15:20分以后暂停办理以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还贷业务)
9、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10、以非房屋交易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房(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如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为非省直公积金缴存人,需提供其 1年期公积金明细账页
12、提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的《居民户口簿》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13、由单位经办员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14、可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
时间的填写方法,年号应填四位,月份和日期都应填两位,空格填0。比如:1997年5月3日,应填上1997年05月03日。金额、税额的填写方法要对准小数点;小数位后的空位要补0。比如1238元,应填写为 1 2 3 8. 0 0;数字左边的空格可不补0;遇有红字、亏损情况,数字前加“-”。各种编码的填写方法:如果编码位少于应填位数,应以右边对齐,前面可以不填写。例:税务编码为210,实际位数4位,应填写为 2 1 0。不属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填写的、当期又未发生的项目,可以不填,也不必补0。遇有一页表格填报不下,需要有续页的情况,应注意填写表格的页码格,即本月该表共××页,本页为第××页。怎样处理书写错误。发现填写错误,可以用涂改液或税务局推荐的改正纸覆盖,将正确的数字重新填写到原来的方格中,不能简单的使用划线、涂黑加重的修改办法。同页表格涂改数目超过6个以上字符时,应换表格纸重新填写。凡是涂改、修改的部分要做到上、下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