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现在已经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了。住建部细则指出:
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一、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定额教存任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者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规定的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原商贷合同、他项权证或期房抵押证明、原商贷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
2、管理中心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3、在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到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好担保等相关手续、签订担保合同。
4、及时偿还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与原商贷差额部分。
需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一位商贷都能够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除了需要在当地缴存有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原商贷也得还款达一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未曾出现过逾期行为才行。
现在是信用的时代,一旦信用出现污点,很多东西都将寸步难行。网贷也是影响大数据的源头,一旦大数据出现混乱,而被列入信用高风险,会影响征信和生活限制,不懂征信和大数据的人可以在:小七信查,查看自己的信用数据,了解自己的信用数据、借贷记录以及风险情况等,帮助大家注意保护自己的大数据征信记录。
比如说初审会直接筛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用户,比如征信不良、公积金没有连续缴费等。
到了复审,公积金中心会综合审核用户的信用资质状况,这时候就会从用户的年龄、学历、收入、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审核用户,一旦信用资质条件一般或者较差,那么通过审核的概率就会比较小。
实际上,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难度要高于商业贷款,毕竟公积金贷款要求用户的拥有公积金,没有公积金的用户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即使通过了贷款审核,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限制,而商业贷款是没有额度限制的。
但是,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用户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尽量使用公积金贷款,当贷款额度不足时,还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三、大连商贷转公积金最新流程?
1、到大连市公积金中心提交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带的材料有: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余额明细表等材料及复印件。
2、公积金中心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帮您计算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及须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
3、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一是提供另一套有产权的房屋作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二是借款人提出申请,经中心办事处审核批准后,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还清后(具体还多少钱,需由银行进行计算),取回原房屋他项权证,用该房屋做转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一般都建议选第二种方式。但是不论采取以上哪种方式,都需征得商贷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并经过办事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4、带好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及公积金中心的预审表格到办理贷款的银行,且无不良还款记录,即可进行审核。
5、在银行审核通过后,并且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较公积金贷款多出余额费用后,到房屋所属区域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公积金贷款办理。
四、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条件
在偿还完毕商业贷款基础上可以申请,具体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一,转贷房产设定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议定书》。
二,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另用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其中“他人房产(具有房产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1.在市区以内;2.从竣工之日算起不超过20年;3.不属于范围以内;4.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税务部门的统一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无未成年子女证明、户口本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提出申请。
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借款人与提取人不是同一人,需要提供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5、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首次提取金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市内办事处:8:30-16:00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1、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偿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3、偿还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