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贷款。具体贷款额度,是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
2、淮安市新设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应提交《淮安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依各自性质提供相应的文件:机关单位,提供机关设立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可以在盱眙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2、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4、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5、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6、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盱眙公积金中心电话号码是0517-88231086。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