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公积金账户将不再存在,相应的资金也将被提取出来。
2、公积金被提取销户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离职、退休、购房等。在提取销户前,公积金中心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确保提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因此,在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提取原因,以便后续的处理。
3、在确认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到现场查询公积金账户的状态。这将有助于了解账户是否已经完全销户,以及提取的资金是否已经到账。
4、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恢复公积金账户,如重新就业或继续缴纳公积金等,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恢复账户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就业合同、身份证等。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恢复账户。
5、四、解决公积金提取销户过程中的疑问或纠纷
6、如果在公积金提取销户的过程中存在疑问或纠纷,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咨询或投诉。公积金中心会提供相关的解释和帮助,以解决申请人的问题。同时,申请人也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7、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需要了解提取的原因和账户状态,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账户恢复问题或解决相关疑问和纠纷。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0、(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2、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公积金提取销户后,账户就已经注销了,注销了的账户无法继续使用。但是,之后用户可以重新开户,重新开户且公积金账户缴费状态正常,则公积金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因此,如果用户后续仍需用到公积金,那么可以保留账户不办理销户业务。
2、当然,即使办理了销户,用户再次入职工作,那么是可以重新开户继续缴纳公积金的,之前账户内的余额是不受影响的。
3、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后如果想要恢复的话,由入职的新公司重新办理开户业务即可。待重新建立公积金账户,职工本人也可以持身份证、以前办理的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联名卡恢复功能。
4、大家需要注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有明文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而职工个人一般无法开立账户,单独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城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
6、如果职工从上一单位离职后并没有对公积金进行销户提取,那公积金账户一般会进入封存状态,在其入职新单位后,才会转移公积金关系,将公积金账户进行启封,重新续缴上公积金。
7、对于一般的公积金销户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里面就会到帐。因为各个地方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体还得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储存余额。
公积金提取销户了的恢复方法如下: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恢复公积金账户的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
2、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需要提供一些材料,如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公积金账户信息、户口本、婚姻证明、变更登记证明等。
3、等待审批:在提交完材料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会进行审批并恢复公积金账户。
4、查询账户:公积金账户恢复后,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账户余额及明细。
1、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婚姻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3、房产证明:如果申请人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开户行、户名等。
综上所述,公积金继承手续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不同地区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