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但贷款额度不够房屋总价的话,客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再申请商业贷款,也就是办理组合贷款,用商贷额度补充不足部分。
2、尝试追加房屋首付款,从而降低贷款金额。
3、可以找配偶、父母等同样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一起申办公积金贷款,两人及以上参与自然要比个人参与能贷到的额度高。
4、直接放弃公积金贷款,改为申请商业贷款,然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用来冲抵房贷。
客户要是不急于办理房贷的话,其实也可以再多缴存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再去申办公积金贷款,发奖金账户里的余额越多,能贷到的额度自然有可能越高。
除此之外,贷款额度还与客户资信水平有关,客户可以多准备一些财力收入方面的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已满的话,那职工自然暂时不能提取,只能继续缴纳公积金,然后过段时间再申请提取。
当然,公积金提取存在允许全额提取的情况,不过职工必须得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才行:
1.进城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户口迁出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只要符合上述情形,那就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都提取出来。
除此之外,若是因为重大事故、重疾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用以补贴家用,那其实提取额度也不受限制。
至于其他情况,公积金一般都会有一定额度限制。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经济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一般提取额度都不能超过实际支出。
1、公积金提取额度已满之后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等到公积金账户拥有额度后可以申请提取,不过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
2、公积金最大的作用就是使用它贷款买房,毕竟使用公积金购房时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后期归还的负担轻。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用户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后必须按时还款,不能出现逾期的情况,因为逾期后会产生罚息,时间越长罚息越多。而且逾期后银行会催收,同时逾期记录会被上传至征信中心,导致个人征信变不良,影响后续各种贷款申请。
4、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