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落后于房价上涨公积金沉睡原因,一方面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自有住房率大幅提高所致;另一方面是低收入缴存者不能及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致。对于前者原因,住房公积金改革应该双向合一,即把这部分公积金转化为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再把这部分养老金存放在住房公积金总账户,实现互利互惠以及资源共享。对于后者原因,住房公积金改革应该降低提取门槛,加大住房补贴力度,如提高住房贷款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等等,及时满足低收入缴存者住有所居的梦想。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明显阻碍了这种公积金提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因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快住房公积金改革步伐,确保有更多的缴存者受益。据有关部委公布,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高达12116.24亿元。结余这么多资金,更需要政府想方设法用好用活这笔资金。具体而言,一是可以敞开大门,让无房户的缴存者积极申请入住政府建设的公共保障性廉租住房,可用住房公积金为他们支付全部或者部分租金;二是当缴存者有能力申购这种公租房的共有产权时,住房公积金部门应该提供大力支持,提高这部分申购缴存者相应的公积金授信贷款比例;三是拿出部分结余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让这部分缴存者实现住房需求;四是因势利导,运用部分资金购入住房,公开配售或者配租给部分特定缴存者;五是开源节流,对于放弃提取或者延缓提取的缴存者,实施奖励,提高相应利率,确保重点无房户或者因病致贫缴存者能够随时支取。住房公积金改革不应落后于房价上涨。要向低收入者倾斜从公积金制度的诞生之日起,作为保证居者有其屋的方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积金制度的推进却变得越来越不符合新形势,尤其是其大量结余却不能增值且不能提取的困境。那么,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政策本身需要进行与时俱进的创新,这样才能追赶上时代进步的步伐。所以,要唤醒沉睡的公积金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撑和给力。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对公积金制度的任何改变都应该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可以说,该条例作为公积金的上位法应该首先进行改变,否则,任何底层的变化和更改都会变得不合法。而该条例修订在今年再次“爽约”的情况就让人觉得十分揪心。到底害怕什么不能进行改变呢?这成为人们思考的重点。因为一方面住房公积金有着大量的结余,另外一方面,这样巨额结余的钱到底是不是能够支出成为一个疑问。即作为公积金的数额并非仅仅是一个数字,其是否属于足额剩余还是存在空账情况,需要给予一个正面的回应,这也是进行公积金制度创新的第一步。公积金的原理本来是补贴最低收入者,但目前的情况却是因为房价的不断攀升,导致最低收入者根本没有办法购房。那么,在制度设计上理应向这个群体进行倾斜。即在公积金的缴纳上需要考虑不同群体的不同要求,从低收入者开始到高收入者进行一个综合平衡,确保低收入者也能够获得社会的关怀。其实,最应该改变的应该就是形式上。对住房公积金来说,手续的便捷应该是首要的。在什么情况下能够提取公积金,理应进行手续的简化。因为,公积金就是个人和集体缴纳的金钱,理应回馈给个人。另外,在手续便捷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公积金的收益进行提高,至少应该确保这些公积金在取出来的时候是随着物价的上升而上升的,这样,也是保护缴纳者的基本利益的手段。需顶层设计出手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增强其活性,当然首先要提升个人使用便利程度和使用意愿。那么,个人在提取使用公积金过程中的一些障碍,就势必要坚决打破。公积金提取门槛高的问题首当其冲,如何合理设置提取使用条件、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更广泛、提取过程更便捷,是有关部门应当重点考虑建设的。当前的现状是:个人使用公积金时,常常遭遇“这也不能用,那也不能用”的过多限制和“这边写申请,那边去盖章”的程序繁琐。要想改变这种情况,规章制度设计者理应从个人用户角度多做体验与思考,才能让公积金惠及更广泛的群体,做到真正的使用方便、快捷、有益。然而,仅仅依靠提升个人的公积金使用便利性,以及刺激个人的公积金使用欲望,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公积金沉睡率过高的问题。此时,还需要政府部门拿出更为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在顶层设计层面为公积金注入活力。在这一层面,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无疑是最简便的办法。但无论是降低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还是将公积金市场化运营,或者与养老金并轨,都应当充分考虑到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殊现状。如能实现合理规划,发挥资金活性,既能减轻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管理压力,更能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者赢得一定收益或现实便利,将是皆大欢喜的有利局面。无论是刺激个人使用率,还是政府管理部门使用调动公积金活性,想要最终形成一套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管理体系,都必须实现个人与管理部门的思维接合、公积金收益提升与个人权益保障的相互融洽。此时,一个理性且具有魄力、细致中不失公允的顶层设计方案的出炉,将是协调处理公积金沉睡问题中的关键所在。要接受公平的拷问令老百姓头疼的是,公积金提取真难,手续繁杂、条件苛刻。不少人只能知难而退、望“钱”兴叹,让公积金长期闲置在账户里,等待老了退休后再一次性提取。这样,公积金其实就变成了养老金,其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初衷基本成为一纸空文。提不出公积金的老百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公积金不断贬值而束手无策。而且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并不是属于个人缴存者,而是归于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9条堂而皇之地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公积金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公积金套现乱象,也在倒逼公积金制度改革。由于公积金提取难,导致公积金套现乱象丛生,公积金套现成为一个几乎公开的产业,取10万需4300元中介费,套取公积金的案件飙升。原本提供社会保障的公积金,却越来越成为某些组织和个人赚钱牟利的工具。住房公积金套现的行为涉嫌违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还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等。现行公积金制度亟待改革。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给捆得过紧的公积金松绑,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简化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允许与住房相关的支出都可使用,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公积金姓“公”,关系百姓福祉和公共利益,也关系政府的公信力。必须接受是否公平的拷问。期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能够唤醒沉睡的巨额公积金,将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您好!2016社保最新规定:社保降费大幕拉开,已有7省市出台措施。
今年2月以来,至少有7个省(市)按照本轮中央的统一部署已经出台了社保降费措施,其中多以下调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为主,以降低企业成本为主要目标。
3月2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消息,决定下调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共计2.5%的单位缴费率,降幅分别是1%、1%、0.5%,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自今年2月以来,至少有7个省(市)按照本轮中央的统一部署已经出台了社保降费措施,其中多以下调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为主,以降低企业成本为主要目标。
此外,根据对社会保险费的精简也已进入快车道。山西、湖南、山东青岛都在不久前表态,今年的任务之一,就包括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方案。
“两大险种性质类似,预计生育保险会并入医疗保险中,且相比于原来两者共计8%-10%的费率,合并后费率肯定会下降,但下降空间也很有限。”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2月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三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2月初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甘肃调低的险种范围最大,将采取“五缓四降四补贴”配套扶持困难企业政策。除市级统筹的医保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全部下调,其中前两项分别下调1%、0.25%,生育险费率全部降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此外对于月平均工资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个人,以40%作为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三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此外,21世纪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包括重庆、青海等省市已出台的供给侧改革意见亦明确,将调整“五险一金”征缴政策等。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各地主要调整多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都属小险种,三个险种的费率总共只有工资的4%,“从减负的力度来看,目前的还是不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日前答记者问时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各地情况不同,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
从全国统一水平来看,经去年国务院先后下调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后,我国包括养老、医疗在内的社会五险费率从此前的41%降至39.25%。但全国各省市确定的社保费率实际各有不同,以上海为例,在此次下调2.5%单位缴费率后,其社保五险费率是43%,仍高于全国水平,其中单位费率32.5%,个人费率10.5%。
一位外资企业的高管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单位缴纳的高额社保费,员工并不“领情”,认为这是从其工资中扣除了本应属于自己的钱。
李珍认为,这是高费率导致的悖论,政策性费率太高,使得有企业和个人通过少报瞒报工资基数等方式搭便车。“管理跟不上,实际基金总收入还是不及预期,与其这样,不如直接降费率,夯实费基,增强大家对制度的信任。”李珍说。
而作为社保五险之中的“大头”养老保险,即使在全国养老保险费率最低的广东,按照去年最低缴费基数2408元来计算,个人、企业年缴费额分别为2311元和3811元,合计6122元。
养老保险是否还有下调空间呢?在齐传钧看来,养老保险等社保的费率要做出实质性调整,在制度框架不改革的前提下是很难实施的,因为当前我国养老、医保基金本就面临收不抵支压力。
2015年,包含高额财政补贴在内,我国养老保险当期收不抵支省份已由上年的2个增至7个;医保基金与之类似,人社部近日也称,医保基金“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的状况,基金‘穿底’风险日益凸显”。
在今年两会前夕,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国新办记者会上介绍,未来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将包括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推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多方面筹措养老保险基金以及推进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七个方面。
而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解读“十三五”期间医保制度的改革时表示,未来医保改革将包括健全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发挥医保控费作用以及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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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买房人真正享受到国家政策的红利?公积金贷款买房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市2022年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哪些调整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可贷额。
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可贷额。
首套房五年(含)以下2.75%,五年以上3.25%;二套房上浮1.1倍,即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
首套房五年(含)以下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利率不变,五年(含)以下3.025%,五年以上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