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解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为支持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从5月1日起,首套购房政策有了新变化:
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为支持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从5月1日起,首套购房政策有了新变化:
对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其中至少有一个为未成年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个人最高可达72万,家庭总额度为144万。
无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首套贷款额度,从50万提升至60万;
有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首套贷款额度,从60万调整至72万;
家庭贷款额度同样调整,无补充公积金的家庭可贷12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额度为144万。
5月1日后申请的贷款将按照新规定执行,之前的申请仍沿用旧政策,公积金系统将在4月末进行调整,需提交《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5月1日后申请的贷款将按照新规定执行,之前的申请仍沿用旧政策,公积金系统将在4月末进行调整,需提交《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此外,3月30日起,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政策也有微调,购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提高到37.46平方米。
此外,3月30日起,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政策也有微调,购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提高到37.46平方米。
借款人需为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工等。
外地缴存者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首套房:无房无贷,或婚前家庭名下仅有一套。
二套房:无房但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套且人均面积小于等于37.46平方米且无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利率:1-5年2.6%,5-30年3.1%;
二套房利率:1-5年3.025%,5-30年3.575%。
贷款额度和年限根据缴存情况、账户余额等计算,具体见下文。
基本账户与补充账户余额决定贷款额度,具体公式见下。
首套与二套个人及家庭额度根据不同账户情况有所不同,详情见上文。
基本账户:月缴额×系数×可贷年限
取月缴额与余额计算结果中的较低值,且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家庭不超过相应上限。
房龄与可贷年限:新旧房龄对应不同贷款年限。
主贷人年龄限制:根据性别,贷款年限为剩余可工作年限。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贷款条件请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贷款条件请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或多或少都有变化,尤其近期房贷政策多变、利率政策多变的情况下,毕竟都到了年底,这些变化都是情理之中的。
假设张先生在A市缴存公积金,现要在B市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
a、向B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资料;
b、向A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心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c、拿着缴存使用证明,到B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二成
自2018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此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a、职工连续足额佳偶才能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b、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送;
c、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a、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b、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c、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物房产的证明。
a、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b、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c、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d、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的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a、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租;
a、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b、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c、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看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b、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c、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d、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f、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g、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胡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h、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本人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1、公积金下调以前贷款的是否可以下调,主要取决于具体的贷款合同和当地公积金政策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贷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关于利率变动的条款,或者当地公积金政策允许对已有贷款的利率进行调整,那么公积金下调后,以前的贷款利率也有可能下调。
2、首先,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通常是与公积金政策挂钩的。当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比如公积金利率下调时,新申请的贷款自然会按照新的利率执行。但是,对于已经发放的贷款,是否会受到新政策的影响,则取决于贷款合同的具体条款。有些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在遇到公积金政策调整时,贷款利率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这种情况下,以前的贷款利率就有可能下调。
3、其次,即使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利率可随政策调整,也并不意味着以前的贷款利率一定不能下调。因为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导向,对已有贷款的利率进行适当调整。这种调整通常是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原则,旨在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
4、例如,在某地区公积金政策调整后,当地银行对已经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进行了利率调整。银行通过综合评估市场风险、资金成本等因素,决定将已有贷款的利率下调一定幅度,以响应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这种情况下,即使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利率可调整,实际贷款利率还是下调了。
5、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市场供求关系、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政策等。因此,在考虑是否调整已有贷款的利率时,需要综合评估各种因素,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