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在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建造(改造)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在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若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省购买住房:借款人及其妻子或借款人仅在省外单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我省购买新建或二手自住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参照上述相应贷款类型最高额度标准的60%执行。业务转贷款: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参照贷款最高额度;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参照异地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同时,商转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余额(一)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及其妻子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和丈夫双方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在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3)建造(改造)自住住房:对借款人及其妻子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如果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在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四)自住住房大修:对借款人和丈夫均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若借款人仅在我省单方面存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五)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省购买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或借款人仅在省外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使用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上述相应贷款类型最高额度标准的60%执行。(6)商转公贷款:在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参照贷款最高额度;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参照异地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同时,商转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转贷款余额注:如上所述,借款人夫妻一方或借款人唯一一方在ful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户口在外省在海南买房能办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买房。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份)
3.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6.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5月16日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调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购买二手房有关政策。其中明确,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属首次申请或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购买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四、海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在没执行二套房五成首付规定前,如果购房没有动用过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三套房时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付最低四成。海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对首次、二次、三次购房进行区分,只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便和首套贷款执行相同政策。商品房和单位集资房首付最低为两成,贷款利率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法律分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1267-2017)的“职工实际贷款额度需考虑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以下简称缴存余额),且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的要求,以及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实际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成数、还款能力和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以缴存职工的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存额核定其实际贷款额度: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8倍+缴存年限×(0.60÷月均缴存额)或(固定值4)〕×贷款类型系数。